對于中國版奧特曼版權爭議,一直持續在發酵,自電影《鋼鐵飛龍之再見奧特曼》7月份定檔以來, 關于奧特曼的版權之爭就曾掀起波瀾,一直備受業界人士的關注。
10月1日,由藍弧動畫、樂視影業出品,魚子醬文化聯合出品的動畫電影《鋼鐵飛龍之再見奧特曼》在全國公映。然而,最早創作“奧特曼”形象的日本圓谷公司向各大院線發函聲稱該電影侵權,“對于強行放映該動畫作品的,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中國片方也火速向影院發律師函、承諾函應對,表示沒有任何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已經擬向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提起“確認不侵權之訴”,并向院線承諾:“若因《鋼鐵飛龍之再見奧特曼》的上映播放造成對第三人版權的侵害,由藍奇公司、藍弧動畫公司承擔一切法律責任;若貴司因此有損失,亦完全由藍奇公司、藍弧動畫公司承擔?!?
日本圓谷聲稱,作為所有奧特曼系列作品的制作人以及著作權所有人,公司未就中國版奧特曼進行任何授權。然而,中國片方第一時間在官方平臺上公布著作權聲明書稱:藍奇文化與樂視影業已與UM公司的代理商TIGA娛樂(香港)有限公司簽署協議獲得獨家許可,可使用《巨人對詹伯A》《哈盧曼和7個奧特曼》《奧特曼1》《奧特曼2》《奧特曼賽文》《奧特曼歸來》《奧特曼艾斯》《奧特曼泰羅》《詹伯格艾斯》9部作品(下稱奧特曼系列作品)中的相關形象權用于制作與發行《鋼鐵飛龍之再見奧特曼》3D電影。而UM公司是從泰國人辛波特處繼承了授權資格,并依據相關版權方簽訂的《1976年合同》,在日本以外的地區享有上述奧特曼系列作品的獨占專有使用權。
事實上,關于奧特曼著作權糾紛案。在中國,日本圓谷與泰國人辛波特、泰國公司采耀版權有限公司,以及中國的廣州購書中心有限公司、上海音像出版社之間的版權糾紛,經一審、二審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審裁定,廣受業界關注,并入選了2013年中國法院十大知識產權案件。在該案中,我國法院最終認定《1976年合同》是真實有效的合同,泰國人辛波特享有上述9部作品中兩部作品的著作權,7部作品在日本市場以外的獨占使用權。
據了解,日本圓谷與其在中國的總代理上海新創華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已將藍弧動畫等訴至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對于侵權指責,藍弧動畫創始人、電影導演王巍列出了《1976年合同》英文原版內容以及上述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終審裁定內容,明確重申中國片方擁有制作奧特曼電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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